河北省青基会理事、监事会制度
第一、会议内容
1.决定理事人选的罢免、增减,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理事;选举、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决定由秘书长提名的副秘书长的聘任。
2.审议河北省青基会的工作;听取、审议秘书长的工作报告,检查秘书长的工作。
3.制定、修改章程及其他内部管理制度。
4.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包括资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计划;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审定。
5.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决定基金会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6.其他需经理事会决定的重大事项。
第二、会议要求
1.每年召开理事会1-2次,特殊情况可以增加或减少会议次数。
2.理事会由理事长或受委托的副理事长召集和主持。
3.若有1/3理事同时提议,必须召开理事会会议。如理事长不能召集,提议理事可推选召集人。
4.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章程的修改、选举或者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章程规定的重大募捐及投资活动、基金会的分立或合并,须经出席理事表决,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其他理事会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5.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理事审阅、签名。
第三、参会人员
1.全体理事、监事及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2.涉及议题的有关部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河北省青基会岗位职责
领导班子
理事长、秘书长:
负责主持省青基会理事会秘书处的全面工作,承担和履行法人代表责任,直接对团省委党组和省青基会理事会负责,制定省青基会工作思路,加强省青基会机构自身建设,负责加强和完善对各市、县实施机构的协调、管理、指导工作。
副秘书长:
负责分管部室项目实施的具体指导,承担和履行分管部室领导职责,协助理事长、秘书长完成年度目标管理任务及其他相关工作的督促落实。
党支部书记:
负责主持省青基会党支部日常工作,直接对团省委机关党委负责;负责省青基会的思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做好党员和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机构民主监督管理工作。
秘书长助理:
负责本部室项目管理实施的监督落实,协助分管副秘书长、秘书长完成年度目标管理任务。
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负责省青基会人事、财务、文秘、后勤保障综合服务工作;负责协调各部室之间及上下工作关系;负责信息化建设及机构网站管理工作;履行省青基会理事会秘书处办公室综合事务管理职能。完成机构来访人员的接待服务;负责做好办公室职能范围内的相关工作。
后勤管理业务主管:
主要负责机构的内务收发、文件档案和物资管理工作。按日有序分发各类报刊邮件,分类登记传阅文件、归档和寄送相关邮件。负责传真、复印等办公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希望小学部
部长岗位职责:
负责希望小学项目及相关业务的管理工作,履行希望小学项目及相关延伸项目管理职能,做好网络等多种形式的希望小学援建工作。完成希望小学项目管理的综合协调任务和希望小学项目典型的培养和全省希望小学信息资料的档案及动态管理等相关后续工作。
学生资助部
部长岗位职责:
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大中小学生资助项目及相关业务的管理工作,履行学生资助项目及项目拓展业务的监督管理职能。完成年度学生资助计划及管理任务,具体负责大学生的资助申报、推荐、结对、复信和捐受双方的联系等工作,落实优秀大学生的典型培养工作和健全省受助大学生信息资料的文字、电子档案。
项目部
部长岗位职责:
做好中小学生资助和项目拓展业务的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各类家庭经济困难中、小学生的资助申报、推荐、结对、复信和捐受双方的联系等管理任务及项目拓展任务,继续完善受助生档案管理,搞好重点优秀受助生的跟踪培养工作,落实高中、初中、小学受助生典型。
宣传活动部
部长岗位职责:
负责省青基会的宣传规划、品牌建设、媒体合作及宣传等职能。根据机构战略规划,提出机构形象和项目品牌的推广目标;建立宣传档案,统一管理机构对外宣传工作,完成机构领导交办的其他宣传工作。
河北省青基会出勤、请假、休假制度
第一、出勤制度
(一)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及团省委规定的工作时间作息,按时上下班。
(二)做到出满勤、上满班、满负荷完成工作任务,上班时间不做与岗位职责和工作业务无关的上网炒股、QQ聊天、游戏、下载影视、视频阅读等事情。
(三)实行严格的请销假制度,由财务专人负责记录管理。
(四)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因工作需要确需加班的,以工作大局为重,服从安排积极完成任务。按照规定,加班人员实行倒休制度。
(五)对员工的迟到、早退及旷工等违反规定的现象,给予批评,情节严重的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请假制度
(一)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因病、因事严格实行请假审批程序。
(二)必须如实填写请假审批单,并报告相关负责人了解真实情况,根据工作情况予以安排。
(三)请假审批
1.部室人员请假1天以内,需由分管副秘书长审批;请假2天以上(含2天),需分管副秘书长签字,并报理事长审批;
2.秘书长(含副秘书长)请假,需报理事长审批;
3.理事长请假,需报团省委分管副书记审批。
(四)国家规定的各种年休假、探亲假等假期的审批程序与上述相同。
(五)请假人员必须将假期的相关工作与相应人员交接清楚,不得因故影响正常的工作运转。
第三、请假制度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休假规定,保证员工充分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育假等各种休假福利。根据工作情况和本人要求来统筹安排相关休假。休假在一个年度内以集中安排为主,也可以根据需要分段安排,原则上不跨年度安排。
河北省青基会党支部生活会制度
一、主要内容
1.学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事项。
2.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执行机构规章制度,努力完成所担负的各项任务。
3.带头学习机构公益理念和相关知识,积极研究机构未来的发展方向,不断提高党员的业务素质。
4.严格遵守《党章》,积极开展党员政治思想教育活动,不断丰富和发展组织生活内容,密切联系党员,经常了解党员的意见建议,尊重党员的合理化建议,维护党员的合法权益,监督党员切实履行党员义务,加强党风廉洁建设,纠正各种不正之风,勇于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
5.根据团省委机关党委安排部署,研究党支部建设发展规划和阶段性学习教育活动,讨论决定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的请示、报告及其他重要文件的草拟等事宜。
6.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党员表彰或处分等重要事项,促进党组织生活制度化正常化建设。
二、基本要求
1.机构党支部生活会分党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两类召开,必要时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或非党群众参加。
2.根据团省委机关党委要求以及省青基会党支部实际情况,适时召开党支部生活会。
3.会议由党支部书记或受委托的党支部委员主持召开。
4.会议议题根据上级党组织的安排和党支部的实际情况,由党支部委员会确定。
5.会议由指定的党支部委员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